第4章 秦吏核籍破隐匿,魏农抗旱争贷粮(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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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要?”郑五却把贷粮令扯下来,揉成一团扔在地上:“令是李大夫写的,可粮是县府管的,俺说多少就是多少!”旁边的老农张伯想帮腔,却被郑五的跟班推开:“再吵,连你们的贷粮资格都取消!” 阿大拽着孟姬的衣角,小声说:“娘,俺不饿,别争了……”孟姬却蹲下来,把儿子护在身后,捡起地上的贷粮令,展开擦干净:“俺有税缴凭证,按令该贷一石,你要是不给,俺就去安邑告你!”郑五没想到这个农妇敢反抗,一时语塞,最终舀了半石粟米,里面还混着不少沙土:“就这些,要就拿,不要滚!” 孟姬抱着半石粮往家走,阿大在田垄上捡着掉落的粟粒。路过“尽地力之教”石碑时,她停下来摸了摸上面的“救荒条”,眼泪滴在干裂的土上:“李大夫说要让农人防饥馑,可到了县府,却成了小吏的肥肉……”回到家,她把沙土筛出去,只剩三斗净粮,用陶瓮装好——够母子俩吃十天,粟苗能不能活,还得看天。夜里,她在自家的“农事记”(竹片做的)上刻下“曲沃春旱,贷粮被苛,半石粮混沙,秋熟还五斗”,这是她能记下的,最真实的“尽地力之教”。 ## 三、支线·淳于越:咸阳议法辩民生,儒法相争显初心 咸阳的“议法台”上,烛火通明,淳于越与法家弟子卫鞅(同族,非商鞅)的辩论已持续了两个时辰。案上摆着两卷竹简:淳于越的《稷下民生论》与卫鞅的《法行秦地策》,台下坐着秦国的客卿与县吏,赵承也在其中——他是来听“户籍与民生”的争论,为《商君法》实施记录找思路。 “编户齐民,本为‘均役均税’,”卫鞅敲着《法行秦地策》,“秦地之所以匿户多,是因为民怕役、怕税,若用重法惩戒,匿户自会消失!”淳于越却摇了摇头,展开《稷下民生论》:“卫客卿只知‘惩’,不知‘安’。吾在稷下时,孟子言‘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美阳县贵族匿户,是因贵族有恒产却不想缴税;曲沃县农人少报口,是因农人无恒产怕缴税,二者根源不同,岂能只用重法?” “那淳于先生有何法?”卫鞅追问,语气里带着不屑。淳于越指着赵承带来的“核籍录”:“赵客卿核出美阳县匿口六百,其中四百是贵族私奴,两百是农人。对贵族,当按律罚缴,且派官吏驻里监督;对农人,当减其税,贷其粮,让他们敢登户籍——这才是‘儒法相济’,不是只讲法不讲礼。” 台下的县吏们议论纷纷,有的说“儒士迂腐”,有的却点头称是。卫鞅却反驳:“秦强靠的是‘法不徇情’,若对农人减税,国库如何充盈?如何养兵?”淳于越却站起身,对着台下的农吏(负责农事的小吏)拱手:“农吏可知,农人匿口,是因缴税后只剩半石粮,不够过冬。若让农人能吃饱,谁愿匿口?国库的根,在农人的田里,不在农人的苛税里。” 这场辩论最终没分出胜负,却让赵承心里亮堂了——他在“核籍录”上补了句:“编户之要,在惩贵族之恶,安农人之生,只惩不安,法难久行。”散场时,淳于越递给赵承一卷《稷下民生论》:“赵客卿记新法实施,若记疾苦,也记民生,才算真记。”赵承接过竹简,指尖触到上面的“民为邦本”,忽然明白,父亲说的“古籍要记真”,不仅是记制度,更是记制度下的人。 ## 四、烛火录实续新法,战国风雨入简牍 深夜的美阳县寺,赵承把秦地核籍、魏地贷粮、咸阳议法的事,都记进《商君法》实施记录。他先抄下孟姬的“农事记”片段,在旁注“魏地尽地力之教,救荒条成小吏苛剥之由,非教之过,行教者之过”;再记下淳于越的辩论,注“儒法之争,非对错之争,是‘惩’与‘安’之争,新法当取二者之长”;最后把魏咎的匿口案例贴在《户籍律》旁,注“贵族之阻,是新法最大之坎,需以法破之,更以制度防之”。 烛火快燃尽时,他想起白天在魏里看到的场景:老农妇把匿口的孩子藏在柴房,眼里满是恐惧;想起孟姬抱着半石粮的背影,阿大捡粟粒的小手;想起淳于越辩论时,眼里的“民生初心”。这些画面,都被他刻进竹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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