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三十二则(二十六)(2 / 2)
译文:
过去那些救助胡公、仰慕胡公的人,后来大多离散消亡,几乎没有了。
注解:
向之:过去那些。
救公慕公者:救助胡公、仰慕胡公的人。
零落殆尽:指人逐渐离散、消亡,几乎消失殆尽。
原文:
可见,人各有命,自贵自贱,自生自死。非奸臣之力所能贵贱生死之也。
译文:
由此可见,人各有自己的命运,自身的尊贵与低贱,生存与死亡,不是奸臣的力量所能操控的(不能让谁贵就贵、让谁死就死)。
注解:
自贵自贱:自身的尊贵与低贱。
奸臣:这里主要指秦桧。
贵贱生死之:“贵”“贱”“生”“死”均为使动用法,指“使……尊贵”“使……低贱”“使……生存”“使……死亡”。
此句为核心观点,强调命数既定,非奸臣外力可改。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袁子才(袁枚)阅读《胡忠简公传》时,围绕南宋胡忠简公(胡铨)的事迹展开论述与感慨,核心内容如下:
首先,他高度推崇胡铨,称读《宋史》中“胡铨上疏请斩秦桧”的内容时,不禁行礼感叹,认为胡铨堪称南宋三百年“谏臣第一”。
并提出“臣子报国未必需执戈战死”,指出胡铨凭忠诚义愤直言进谏,其疏奏让敌国敬畏变色、甚至愿以千金购买,这种精神力量堪比“鲁仲连数言退秦军五十里”。
其次,他假设若宋高宗听从胡铨建议,斩杀秦桧等奸臣并整军出征,朝廷气势早已足以震慑河北,直言胡铨此疏“抵得上十万精兵”。
同时提及胡铨的实际遭遇——虽因谏言远贬十余年、历经险恶,却在秦桧死后得以回归,恢复原职并升任龙图学士,且直至晚年仍“一息尚存便请恢复中原”。
最后,他由“过去救助、仰慕胡铨的人后来逐渐零落殆尽”的现象,得出核心观点:人各有命,自身的贵贱、生死并非奸臣(如秦桧)的力量所能操控,进一步印证“命数既定”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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