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七章:国之大事在祀与戎(2 / 2)
诸侯、大夫所用祭品的种类、数量、规格截然不同。
具体等级划分如下:
天子级祭品:以“太牢”为最高规格,即同时使用牛、羊、豕(猪)三牲,多用于祭祀天地、宗庙等最高等级典礼;部分特殊祭祀还会搭配玉、帛、彝酒等,且祭品数量、摆放仪式均有严格规定。
诸侯级祭品:仅能用“少牢”,即羊、豕二牲,不可用牛(牛为天子专属),主要用于祭祀本国社稷、先祖,规模和规格低于天子。
大夫级祭品:无“牢”的规格,仅用一牲(多为豕或羊)或禽、鱼等,祭祀“五祀”和先祖,且祭品处理方式、盛放器皿均有明确限制。
士与庶人级祭品:士仅能以少量豕肉、谷物、酒祭祀先祖;庶人早期多以谷物、蔬果、酒浆简单供奉,无使用牲畜的资格。
隋唐诸侯(主要指亲王、郡王等宗室诸侯及受封藩王)的祭祀礼仪,核心是严格限定在“社稷”与“家庙”两大范畴,绝对禁止祭祀天地、日月等天子专属对象,且祭品、流程均低于天子规格。
具体礼仪规范如下:核心祭祀对象:本国社稷祭祀:诸侯需在封地内设立社稷坛,祭祀封地的土神(社)与谷神(稷),是其镇守一方的象征。祭祀时间与天子社稷祭同步(春秋二季),但坛的规模仅为天子社稷坛的一半。
家庙祭祀:诸侯可建立“家庙”(区别于天子的“太庙”),祭祀自家历代祖先(通常为始封君及以上直系先祖),不可祭祀皇室共同祖先。家庙的建筑规制、祖先牌位数量均有严格限制(如亲王家庙可设五室,郡王设三室)。
祭品与仪式规格:祭品最高用“少牢”(羊、豕二牲),严禁使用“太牢”(含牛),这是与天子祭祀最核心的区别;搭配祭品仅为谷物、酒浆,无玉、帛等天子专属礼器。
仪式流程简化:无天子祭祀时的“迎神”“送神”等复杂环节,仅含献酒、读祝文(祝文内容需报备朝廷)、拜祭等基础步骤,且不可使用天子专属的乐舞、仪仗。
核心限制:绝对“不越权”:禁止祭祀天地、日月、名山大川(除非天子特批),也不可参与京城太庙的皇室合祭(祫祭)。
需受朝廷监督:诸侯祭祀的时间、规格需报备礼部,违规祭祀(如用太牢、祭天地)会被视为“僭越”,面临削爵、治罪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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