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我是被冤枉的!(5 / 5)
“我们问过杨建辉,他是把被害人的脑袋抬起来,取走脖子上金项链,符合入室劫财杀人。”
“谁的报警?”
“被害人的男朋友。”
“他是几点钟发现的尸体?”
“凌晨四点。”
猫子疑惑道:“凌晨四点?为什么会这么晚?”
这个问题,吕薇薇不好回答,傅明远接话道:“说是男朋友,其实就是组织卖银的皮条客,这家伙有好几个女朋友,都是在这栋楼从事卖银。
他凌晨四点过来,是为了收当天的赃款,他打开门,发现余静死了,然后报的警,早上七点,我们接到镇派出所的通知,到达的现场。”
杨锦文问:“这个人呢?”
“就住在这栋楼里。”
“能不能把人找来?”
吕薇薇见傅明远点头,指了指猫子:“你跟我一起去。”
猫子耸了耸肩,跟在她的身后。
傅明远看向杨锦文:“杨队,你有什么想法?”
杨锦文眯着眼,回答道:“说不清楚,得看看尸体和痕检勘察到的信息。
杨建辉说,他在现场抽了烟,烟没抽完,偷了财物就跑了,连门都没关。
刚刚吕薇薇说,余静的男朋友是开门进来的,那么门是锁着的。
如果不是杨建辉杀的人,那么就是另外有人进过案发现场,走之后把门关上了。”
“不会吧?”傅明远觉得杨锦文的思维有些天马行空。
杨锦文在屋子里仔细看了看,能藏人的地方就只有衣柜和床下。
有一点他没说,如果杨建辉供述属实,人不是他杀的,但他抽的烟头,却出现在了被害人体内。
那就说明,杨建辉在现场实施盗窃的时候,凶手十有八九藏在屋内,静静地注视着他!
不然无法解释,他抽的红梅烟头为什么会出现在被害人的体内,而且烟头的过滤嘴还出现了他的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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