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 双宰辅畅谈俗弊 两书生敬服良箴(2 / 5)
。官司打起来后,就算要花很多钱,也一点不心疼;整天在公堂上跪着,也不顾及自己的脸面。
就算官司侥幸了结,花了无数钱财,弄得人焦头烂额,已经够难受了;要是运气不好,中间又出什么岔子,官司拖上很久,那时就算想凑合了结,也由不得自己了。家境因此变衰,事业也因此荒废。这都是因为不能容忍,才弄得身不由己,就算后来醒悟了,也来不及了。
更奇怪的是,还有一种挑唆人打官司的人,他们哄骗那些老实人,勾引他们去打官司。这些人捕风捉影、耍手段设圈套,要么诬告好人,要么随便牵连无辜的人。把人引上打官司的路后,自己就在暗地里分好处;要是事情败露了,他们就溜之大吉。老百姓不懂事,常常被他们骗,没有不遭殃的。这固然是挑唆打官司的人造孽太多,但也是那些被挑唆的人自己贪心,才会落得这样的下场。”
依我看,打官司这事儿,不管你有多横、有多会耍花样,时间长了,终究对自己没好处。所以《易经》才说“打官司最后没好结果”。要是世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共同形成好风气,哪还会有官司呢!
再说说你们那儿的习俗,总有人杀耕牛。我原以为是用来祭祀的,仔细打听才知道,竟是那些市井小人想赚钱,而那些嘴馋的人就争相买去吃。完全不想人离了五谷活不了,五谷离了耕牛种不出来。牛是养活世人的根本,不想着报答,反倒把它吃了,这不是恩将仇报吗?
虽说这牛不是因我而杀,我一人也吃不了多少,但要知道,老百姓杀牛是为了赚钱,要是善良的君子都坚决不吃,没人买,牛肉只能烂掉,他们还会再杀牛吗?可见杀牛的固然有罪,但吃牛肉的人罪更大。论罪的大小,杀牛的算是主犯,但他们大多是市井里的蠢人,只知道逐利,哪懂得善恶有报的道理?况且世上的牛,说不定就是这些人的来世呢?
依我浅见,《春秋》讲究“对贤德的人要求更严”,这罪似乎该全算在买牛肉的人身上。要是仁人君子一辈子都不碰牛肉,比吃斋念佛强百倍,冥冥之中肯定有好报!
我还听说你们那儿请客,常常摆一桌子珍馐美味,奢华到了极点。摆好桌椅,宾主入座后,除了十几种果盘冷菜,酒过一两巡,就上小盘小碗的菜——南边叫“小吃”,北边叫“热炒”——少的四八种,多的十几到二十多种,中间还可能上一两道点心。小吃上完才上正菜,正菜数量极多,碗也特别大,一般八九到十几种。
主人这么费心准备,可客人在吃小吃时就已经饱了,后面上的菜不过是摆着看看,就跟供品似的。更奇怪的是,这些菜不管好不好吃,只认价钱贵的。因为燕窝贵,一道菜能抵过十道菜的花费,所以宴席必定拿它当压轴的。也不嫌它像粉条,也不嫌它没味道像嚼蜡。等到吃完,客人只当吃了碗粉条、喝了半碗鸡汤,主人却觉得客人吃的全是银子,这不是搞笑吗?
主人招待客人,偶尔多花点钱弄几道好菜,这也没什么,但得是真好吃的。要是主人花了钱,客人却吃得像嚼蜡,这种浪费就太让人费解了。
我们这儿燕窝特别多,价钱也便宜,穷人都拿它当粮食代替,没人把它当菜吃。以前市场上交易,一升粮食就能换一担燕窝。老百姓觉得它没味儿,还不如米谷香,所以很少有人吃;只有穷人家会多存点,以防备荒年。没想到你们这儿把它当成菜里的头牌。可见人的口味,真是各有各的喜好。
孟子说“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鱼图它新鲜,熊掌图它肥美。现在你们把燕窝当美味,不知道图啥?要是图它淡,那不如嚼蜡;要是图它滋补,宴会可不是补身体的时候,况且一肚子荤腥,一点燕窝哪能补到人?要是想靠它装门面、显富贵,那不如直接把元宝放菜里?——其实燕窝再贵,又能靠这显什么富贵呢?
这都怪世人眼界太浅,把燕窝看得太金贵,以至于传着传着就成
↑返回顶部↑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收藏【格格党】 www.g3zw.com。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可能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