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鬼鬼祟祟之二(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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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没有任何关系,白石只是作为“证人”,在搜查过程中予以配合,并且也没有出现在检方的证人名单上……

    故而妃英理找白石商量此事,在规则上没有任何禁忌!

    当然,在规则之外,作为高级警官,如果协助辩护律师……

    哪怕只是提供一些所知的线索,一旦被检方、警方得知,肯定也要大挨白眼、形同叛徒,即便不会因为这件事直接受处罚,也会以各种形式被穿小鞋。

    不过白石这时的反应,却有些奇怪,在妃英理说完之后,先是有些走神,接着嘟囔了一声:“难道是因为这个……”

    这反应令妃英理摸不到头脑,旋即白石回过神来地说道:“只是想要知道案件情况的话,当然没问题,只是警方的搜查报告,我就无能为力了。”

    白石作为“普通人”,在案件中的见闻,没什么不能说的——穿小鞋什么的……白石根本不在乎,毕竟白石脚大!

    这种程度的小鞋,根本吓不到白石。

    不过白石也守规矩,搜一那边正八经儿的搜查细节,不会透露给妃英理。

    因为小兰和柯南当时也在现场,故而这时也没有,反而两人这时也跟着白石补充了不少细节。

    只是……

    看得出来,小兰不太高兴妈妈给“意图陷害爸爸的人”辩护。

    “有不在场证明的话,我想即便在庭审上,对于伤害案,白井先生也不难脱罪。”白石这时宽慰了一句。

    不过妃英理这时却只是严肃的说道:“但愿如此。”

    其实还有很多阻碍,比如不在场证明方面,妃英理找到的是人证——在伤害案引发骚乱的前不久,有医院的护士看到了白井。

    理论上这可以作为不在场证明,毕竟按照起诉书上所说的作案方式,犯人要从监控的人为死角,进入楼梯间中藏好……

    白井不可能短时间内就“瞬移”到楼梯间里!

    不过问题是白井真的杀了江藤,在这种情况下,证人是否愿意出庭为“实锤杀人犯”作证也是个问题。

    虽说证人只要“实话实说”就可以,并不需要做什么额外的担保,但是想也知道,检方肯定也会以此暗示证人“妥善考虑是否要帮助一个杀人犯”。

    尤其是证人本身,也是医院的工作人员,选择作证的话,还要面对额外的职场压力!

    只是这些事情,就只能妃英理自己头疼了。

    其实如果完全不考虑公平公正、不考虑法律尊严、不考虑极可能还有一个凶犯会逃脱法律制裁的话……这时候不辩了、用第二起案件的漏洞,和检方“心照不宣”的交易一下,少判些刑期,才是最有性价比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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