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蓄意谋杀未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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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人物,居然被这个胖子迎面泼了一碗心灵鸡汤。

    一小时后。

    在马健的带领下,曾丽思被带回支队接受调查。

    这次的抓捕行动很顺利,在她的住处将她带离时,这个女人明显慌了。

    据马健描述。

    见到警察的那一刻,曾丽思的双腿不停地打颤着,眼里满是害怕,嘴唇微张,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于大章不免有些好奇,就算她承认对刘思远进行催眠,也没多大罪名,至于吓成这样吗?

    再说了,作为一名催眠师,不应该如此脆弱。

    审讯室内。

    “姓名?”

    “曾丽思。”

    “年龄?”

    “26岁。”

    曾丽思回答了马健的例行问题后,立即提出要求。

    “我要求做污点证人!”

    另一间屋子内,盯着监控画面的于大章差点笑出声来。

    她是真不懂法啊。

    西方国家的法律中,确实有“污点证人”这一说法。

    就像香江电影里经常演的那样,转为控方证人,可以减轻或免除自己的刑事责任。

    但在国内是没有污点证人的。

    只有类似的概念。

    比如……

    戴罪立功、检举揭发、争取宽大处理。

    马健自然不敢答应免除她的刑事责任,只能将大概意思告诉她,并将其中的利害关系讲清楚。

    本以为曾丽思听到这样的回答会顽抗到底。

    哪知道她沉默了许久,问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问题:

    “蓄意谋杀未遂会被判多少年?”

    这个问题直接给马健问懵了。

    就连盯着监控画面的于大章也是一脸错愕。

    蓄意谋杀?

    杀谁啊?

    难道是……

    想到这里他立刻紧张起来,心脏怦怦乱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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