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血族:老公儿子都想杀她1(3 / 5)
对手,教廷最多对付对付吸血鬼,甚至对付吸血鬼都吃力。
吸血鬼是被血族吸过血后的人类转化而来,他们往往控制不住自己,如野兽般残暴只会掠夺鲜血。
人类不当他们是同类, 血族更不会将他们当作同类。
若是她成为普通人类和吸血鬼,日子绝对不安生,这个世界对于他们来说处处充满着危险。
“主人。”一道恭敬的男声在身后响起。
温黎回头,血红的眸子里是一个低垂着头,一身执事装扮的年轻俊美男人。
血族的容貌个个出挑,随随便便拿一个出去都能惊艳世人,难怪这个世界处处都有血族的传说,还有那么多人被血族的外表所迷上当,变成吸血鬼,甚至直接丧命。
“我饿了,利姆。”温黎收回血色的眸子,原主算是血族中对人类还算友好的一派,主要是她够咸鱼,懒得对她看不上的人类出手,从来不主动去吸食人类的血液,也不养血奴,手下奉上血液都不会伤及人类性命或者把他们变成吸血鬼。
原主崇尚另类的可持续发展,不像是某些血族以迷惑人类,把人类变成吸血鬼为乐。
“主人,已经准备好了食物,请您前去享用。”利姆唇角的微笑恰到好处的完美与崇敬。
“利姆,你还是如沉睡前一般体贴。”温黎苍白的容颜上笑意深深,裙摆滑过想要挽留她的白玫瑰花丛,闪身再次出现在城堡的餐厅。
利姆垂着眼看着一丛丛纯洁的白玫瑰,长睫遮住了眼底的神色,往日热烈如火的红玫瑰还历历在目。
片刻后,他伸出手想要触碰那片与他不相容,不可沾染的白,落了空,白玫瑰似乎有生命般躲开了他的手。
利姆的眸子深了深,没再强求,血红的眸子再次深深看了一眼一望无际的白玫瑰丛,转身离开进入了庄园。
温黎转了转手里的高脚杯,鲜红的血液跟红酒的质感有着天壤之别,怎么也不可能混为一谈,但是她的喉咙不自觉地咽了咽,她在渴望着血液。
血族不像吸血鬼没有血液很快就会死去,他们没有血液会虚弱,一旦虚弱,血脉的威压也不能控制那些低级血族的野心,毕竟高级血族的血液能让低级血族晋升,同一级别也是难得的滋补美味。
温黎尝试着尝了一口,温热的口感,没有腥味,反而是一种无法描绘的香甜,原主记忆里的味道足够美味,跟这一口比却显得苍白。
温黎的等级高,就算长时间沉睡后醒来,也不需要喝多少鲜血,一杯补足了能量。
贪血的血族更多的是享受口感。
血族能够吃人类的东西,却尝不出来味道,更补充不了能量。
“主人,口感可还满意?”利姆轻弯着腰,等着她给予回应,仿佛她满意的回应就是他毕生的追求一般。
温黎转着高脚杯底那所剩无几的血液,补充能量后眼眸红得摄人心魄,似笑非笑地盯着眼前的管家。
这是有察觉了吗?
“还不错。”下一秒,温黎一脚轻抬,轻易的将人踹在了墙上,血脉的压制就是这么不讲道理,血族对于冒犯更是暴力又直接。
血族身体强悍,不会轻易被打死,大家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一言不合开打更是正常不过。
温黎修长苍白的小腿隐藏回裙摆下,高脚杯放在桌上,血液在杯底转了一圈,慢慢趋于平稳。
温黎杵着下巴,歪着头,看着利姆一点一点扶着地面半跪起,鬓边的白玫瑰对应红唇,鲜明又美绝。
一个觊觎原主血脉的血族,既对原主的实力和威压恐惧,又想要有这样的实力。
原主知道,但是从来没有处理过,毕竟换了谁都一样,还不如让这人在眼前,起码长得好看,踹踹打打,赶不走,又不会死,当个乐子,完美。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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