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舅舅不饿(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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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觉的流出来,肚子咕咕咕的唱起了空城计。

天啊!他有多久没有吃过猪油了,肉,倒是在刚开始逃荒时不缺,后来因为干旱的关系,他也有好久都没猎到小动物了。

冷不丁闻到这个香味,简直就是要馋死他了。

只可惜,外甥媳妇用它来炒虫子,光是想想,汗毛都立起来。

这玩意的做法跟蚕蛹差不多,炸熟了放点盐巴调味就成了。

一兜子葛根虫都被钱小鱼给炒了,炒好的葛根虫,吃不完还可以放空间里,需要的时候拿出来吃就成。

葛根虫炒好后,钱小鱼把他装在清洗好的树叶上,淘了米煮一点比较稠的粥吃。

赵旭见她,一会从背篓里掏出一个油罐子,一会掏出小布袋子米,跟个变戏法似的。

他心里突突跳个不停,每次她要从背篓里往外掏东西时,他都会有意无意地挡住,汤宝顺的视线。

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就是下意识的,觉得这件事不能让别人知晓,至于因为什么,他自个都说不清楚。

钱小鱼自然不知道,他的直觉那么厉害。

水开后,锅里的米还是生的,需要用小火慢慢熬。

不过,米粥的香味已经飘出来,馋得汤宝顺更饿了。

他内心哀嚎,这丫头怎么做饭如此香。

炒虫子就算了,他忍忍就过去。

可是这,白米粥,他真的好想喝一口啊。

毕竟他们即使没逃荒,在汤家村时,也没有吃过白米粥。

这玩意可不是他们这些普通农户能吃得起的,也就是他媳妇生孩子时,他娘给他媳妇煮过,他偷偷跟着喝了一口。

那味道,至今他还能记得。

只是,似乎小鱼丫头煮的白米粥更香。

逃荒路上他外甥吃得这么好的嘛!

这种锅煮比较稠的粥,需要时不时地搅一搅锅底,防止粘锅。

半个时辰后,终于吃上了热乎乎的白米粥。

装白粥的容器是赵旭砍了竹子做得竹碗。

竹碗被热热的白米粥一烫 ,散发出竹子特有的清香。

钱小鱼一口白粥,一口油炒葛根虫,吃得这叫一个香。

赵旭也学着她的样子,夹起一只葛根虫丢嘴里。

嗯!不错,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味道,只有焦香味。

两人都没有说话,只顾着大快朵颐。

见他们吃得太香了,汤宝顺忍不住问道:“旭哥儿,这个真的好吃吗?”

这玩意怎么看都吓人,哪里像好吃的样子。

“不好吃,你别吃,”他还没吃够呢!就不需要多一个人跟他抢吃食。

他也不担心会饿到小舅舅,那么多白米粥,够他们三人吃上一天。

人就是这样,你要是一直劝,他们还不以为意,你越是不让他吃,他反而心里痒痒的。

汤宝顺夹起一只葛根虫,看了又看,深吸几口气,做了一堆心理建设,终于放到嘴里了。

天啊!这虫子太好吃了。

外甥果然不靠谱,都不懂孝顺的。

什么虫子不虫子,这是美味。

钱小鱼看着他的行动力,咋舌,果然吃饱喝足有精神啊!

之前那个虚弱的样子,看着就像命不久矣,没想到恢复的还挺快。

其实汤宝顺他和城墙下那些真正要死的人不同,他会狩猎一路上也没有太过缺少吃食。

再一个,他有大半的原因,是因为他先是和父母分开,后又被迫把妻女送到青阳城里。

不出意外,他以后就是孤家寡人,所以没了活下去的希望。

如今见到活蹦乱跳的外甥,他还要去接爹娘,说不得以后还有机会见到妻女,有了活下去的盼头,病就好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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