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要不先扬名?(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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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章要不先扬名?(第1/2页)

    “大波霞?帅超?”

    听完武兆南的消息,楚千钧马上就想到这两个角色。

    出自《夜生活女王之霞姐传奇》。

    那霞姐,确实算得上欢场传奇。

    要知道,在大波霞之前,舞小姐就是舞小姐,从来没有能够升级成老板的。

    大波霞是第一个,从舞小姐做到了夜总会合伙人。

    当然,夜总会并不是大波霞的,背后有金主。

    大波霞只是负责管理、也有出资,占了一点点股份。

    要不然,那个什么帅超,也不敢找大波霞的麻烦。

    毕竟,老板与管理是两回事。

    “手下上百号人,又是卖粉的,确实是不好惹。”

    “我们也没必要为了一个场子,一些小姐,就去同新鸿基拼。”

    TOny这会儿喝着啤酒,悠哉游哉,抛出看法。

    “嗯!”

    阿华、耀文两个稳健派听得,亦是赞同这个说法。

    他们倒不是怕那个什么帅超。

    只是现在大埔多家店铺正装修。

    钧字的场子一家都还没开起来。

    这个时候去闹事,时机不对啊。

    “老大,你觉得呢?”

    爱莲坐在楚千钧身边,亲手为其倒起啤酒,请教道。

    楚千钧举起杯酒,慢慢喝下,脑子转得飞快。

    一开始吧,楚千钧的计划是,先立业,后扬名。

    现在既然知道大波霞的事,思路也不是不能变。

    区区一个帅超,根本不值一提。

    先扬名,让港岛江湖知道钧字,之后多店开业。

    这样是不是更好一点?

    “这样吧,一会儿吃完饭,大家就一块儿去黑天鹅夜总会坐坐。”

    “吃喝玩乐一条龙,我请。”

    “到时候再叫那个大波霞聊聊。”

    “好啊!”

    “十三妹,你去告诉外面的兄弟。”

    很快,后巷火锅店外几桌人马,都欢呼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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