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秦国历代君主18(2 / 4)
向胡亥诬陷了李斯三个罪名:一是李斯原来参与了拥立胡亥即位,但后来总抱怨自己不受重用,想和胡亥分土做王。二是李斯的儿子李由做三川郡守,而陈胜作乱经过三川郡时,李由却不积极镇压,因为他和陈胜是邻县的同乡。听说李斯和陈胜他们也通过讯息。三是李斯作为丞相,权利过大,超过了皇帝,但还不满足,似乎有异心。
赵正书中李斯答始皇语一说为改窜李斯狱中上二世书胡亥听了赵高的话,想抓李斯,但又没有真凭实据,就先派人监视李斯。李斯听到消息,就上书揭发赵高的劣迹。胡亥却不肯相信,反而将书信给赵高看。赵高知道和李斯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就进一步地罗织罪名诬陷李斯。胡亥将李斯抓捕,交给赵高负责审理。
赵高自然不肯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对李斯用尽了酷刑,逼李斯认罪。李斯无法忍受酷刑折磨,只得屈打成招。赵高拿着李斯的供词上报胡亥。
最后,李斯在公元前208年,即胡亥即位的第二年,被处以极刑:先是黥面即在脸上刺字,是秦朝的一种侮辱刑,然后劓即割鼻子,也是秦的一种酷刑,砍断左右趾即砍掉左右脚,又腰斩拦腰斩断,最后是醢音海,即剁成肉酱,这在当时是最为残忍的一种处死方式,叫做“具五刑”,即用五种刑罚处死。
李斯的一家也同时被杀。赵高后来也为自己的残忍付出了代价:两年后被子婴诛杀。
胡亥他继续大量征发全国的农夫修造阿房宫和骊山墓地,调发五万士卒来京城咸阳守卫,同时让各地向咸阳供给粮草,而且禁止运粮草的人在路上吃咸阳周围三百里以内的粮食,必须自己带粮食。除了常年的无偿劳役外,农民的赋税负担也日益加重,最终导致了陈胜吴广起义的爆发。
大泽乡起义沉重打击了秦朝政权,揭开了秦末农民大起义的序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平民起义。
秦二世元年秋,秦朝廷征发闾左贫民屯戍渔阳,陈胜、吴广等900余名戍卒被征发前往渔阳戍边,途中在蕲县大泽乡为大雨所阻,不能如期到达目的地,根据秦朝法律,过期要斩首。情急之下,陈胜吴广领导戍卒,杀死押解戍卒的将尉,发动兵变,口号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起义军推举陈胜为将军,吴广为都尉,连克大泽乡和蕲县,并在陈县建立张楚政权,各地纷纷响应。大泽乡起义因为陈胜得势后骄傲,加上秦将章邯率秦军镇压而失利。但二世胡亥根本不相信,只喜欢听天下太平的好话。在一次讨论是不是发兵平定起义时,胡亥竟然不同意有“反叛”的事,发兵当然也就没什么必要了。
叔孙通了解胡亥,便说:“他们说的天下反叛根本就不对,先皇早已经拆毁了城墙,熔铸了天下兵器,有您明主坐堂,有严明法令行于天下,国家安定,人民富足,谁还会造反呢?现在陈胜这些人只不过是几个盗贼而已,地方官正在积极追捕,请陛下尽管放心就是了。”
胡亥听了,满心欢喜,直夸叔孙通说得好,然后他又问其他人,有的说陈胜是“盗贼”,有的则说是“造反”。说“盗贼”的没有事,说“造反”的就治罪,因为说“造反”等于说天下大乱。
治罪的罪名是“非所宜言”罪,就是说了不应该说的话,这种罪名是一种典型的封建专制刑法,秦朝后来虽然灭亡了,但后来的很多朝代都继续沿用了这种罪名来维护君主专制制度。
望夷宫之变赵高为了达到自己彻底专权的目的,对胡亥说了一大通很有“道理”的话,大意就是说胡亥年轻,经验不足,而且皇帝也应该少和大臣们见面,以免在大臣们面前暴露自己的弱点。
如果能居住深宫中听取赵高他们的汇报,有他们这些“栋梁之才”来辅佐,那国家会治理得更好。胡亥一听有道理,而且他也愿意呆在后宫中享乐,从此,朝中大小政事都由赵高一人来独断专行。
赵高虽然大权在握,但他也害怕大臣们联合起来反对他,为了试验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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