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 上诉(2 / 4)
为泉塘一、泉塘二、泉塘三、泉塘四,面积均为七亩,其中泉塘一至三用于养殖供饭店用的公鳖,泉塘四用作亲鳖塘,扩大甲鱼繁殖规模。
四个水塘修整完善后,开始利用泉眼塘外流的活水对其进行蓄水。
不久,树杰收到了法院的开庭通知,他和陈律师参加了庭审,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实行非公开审理,彩云和玉兰等只能在庭外等候,庭审结果是择日宣判。
彩云问陈律师:“择日宣判需要等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可能需要一个月左右。”
玉兰问树杰:“你觉得我们能赢吗?”
“不好说,该提交的证据我们都提交了,该说的我们当庭都陈述了,对被告提交的证据我们也提出了质疑,阐述了我们的观点,就看法院最后怎么判了。”
“那只好等着吧。”
就在这时,公安局对树杰指控的强奸案做出了决定,认定控告书指控的事实不存在,决定撤销案件。
紧接着,法院的判决也公布了,法院认为,唐岭镇派出所关于张有翠的卖淫裁决,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判决维持。
彩云问陈律师:“公安局早不公布晚不公布,偏偏赶在法院判决之前,公布他们的决定,你说这里面是不是有文章啊?”
“可能是巧合,但这两个案子有关联,双方也可能有沟通。”
树杰道:“靠公安局肯定是不行了,一开始就不立案,检察院要求他们立案,他们也是应付,立案后又销案,结论还是那句话,强奸事实不存在。”
彩云问:“接下来怎么办?”
陈律师道:“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肯定不服,上诉!”
然后又对树杰说:“你和陈律师一起,准备上诉材料,再写一个悬赏启事,只要能提供你妈清白的证据和线索的,给予重奖,连同遗书复印件二百份在全镇和周边各村张贴。”
“行。”
彩云又问律师:“强奸案公安局销案了,我们就没办法了吗?”
“现在看来,只好直接向法院起诉,但需要我们准备刑事自诉状和有关证据。”
彩云对陈律师说:“不管怎么样,一定要把这两个畜生送进大牢,让有翠的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派出所领导见到大街上张贴的张有翠遗书复印件,立即传唤张彩云,说张贴的遗书内容,不但涉及诋毁、扭曲公安部门的形象,而且还涉嫌诬陷、诽谤他人,要求她迅清除,如果拒绝执行,轻则拘留,重则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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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彩云只好照办。
但影响已经形成,很快就有人向彩云反映唐警官和三大头的一些异常举动,特别是向阳饭店一个按摩小姐,到元宝饭店向福反映,这两人都找她了解客人们看到张贴的遗书后有什么反应。
彩云得知这一情况后,通过福给这个小姐奖励一千元,并请她继续盯住这两人,如果能现重要信息,将给与重奖。
一周后,树杰和陈律师就将强奸案的刑事自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县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对县法院关于申诉案件的判决,向市中院提起上诉,并向法院提交了上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树杰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摸索,已完全掌握了甲鱼卵孵化和稚鳖、幼鳖的养殖技术,并对孵化室进行了扩大和改造,增加了自动控温设备和通风换气设施等。
彩云决定,将这项工作全部交给树杰负责,并安排小董协助他,文松继续留在这里工作。
小董到了孵化室,从最基础的甲鱼卵挑选开始学习,树杰跟她说:“孵化前,先要挑选出受精卵,剔除未受精卵。”
“怎么挑选?”
树杰拿起一个甲鱼卵,对她说:“你看,这个就是受精的甲鱼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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