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四章 必要之恶(4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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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佐藤美和子并没有想到陆仁会突然提及这件事,“这是我自己买的。怎么,不行嘛?”

她指了指陆仁的左手,“你手上不还戴着两枚戒指。我戴个戒指又怎么了?你管的也太宽了吧。”

“没,当然没问题。这是你的自由。不过你对我的态度貌似有些不太友好,我做错什么了么?”

“你真不知道?”佐藤美和子的眼神复杂难明。

“大概知道。但我不觉得那件事是我做错了。”

严刑逼供究竟有没有必要。

其实谁也不知道。

它或许是一种必要之恶。

毕竟对于某些死硬分子来说,普通的审讯手段对他们而言是完全无用的。

必须得出重拳!

但在出重拳的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保证,他们不会牵连无辜。

通过牺牲一小部分无辜之人,从而换取绝大多数人的安全。

简单的一剖析,就会发现,这件事情的本质就是那个经典的电车难题。

究竟是救一个人,还是救一群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理由。

至于陆仁自己的话,他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不管是那一个人,还是那一群人,和他都没有什么关系。

如果真要让他来选的话。他或许会研究一下,如何平等的创死轨道上的每个人。

咳……回归正题。

搞清楚戒指一事后,陆仁走到高木身边,如实道:“戒指是她自己买的,不是别人送的。其他我就不清楚了,你自己问吧。”

“嗯嗯,真是太感谢陆仁先生你了!”

陆仁摆摆手,把注意力重新放在了凶杀案本身。

如果他所料不错,那凶手的杀人手法无非就是那么回事。

唯一存在出入的,就是把钥匙送到死者手上这个环节。

按照柯学案件的尿性,凶手一定是借助了某项工具来实现的。

直接扔会显得太莽,太没有技术含量。

所以那个工具会是什么?

气窗和床之间的距离足有四米。

难道是一根足够细又足够长的棍子?

把棍子从气窗伸进去,一头抵着死者的掌心,让钥匙孔穿过棍子,然后顺着棍子一路滑到死者的掌心。

这么做倒是可以。

但这样绝对禁不起搜查。案发时间是四点,毛利他们五点起的床。

短时间内凶手无法销毁这根棍子,就算丢弃,也只能丢弃在附近。

因为如果丢弃的地方过远,一时间回不来,就很有可能会被人发现他此时不在家。

这就有些太过可疑。

陆仁更倾向于,凶手在作案之后,迅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既然如此,那件作案工具就一定放在凶手房间内,或者干脆就是放在自己身上。

而且还要禁得住检查。

陆仁紧接着又想起一种可能成为作案工具的事物。

女士胸罩内的钢丝。

如果真是这个东西的话,那三名嫌疑人中唯一的那一名女性,肯定就是杀人凶手。

只是……钢丝能有这么长么?

这可是近四米的长度……

陆仁姑且将其列为一个备用选项。

再或者,凶手并不需要像他想的那样,必须一次成功。

凶手其实可以多次尝试。

只需要借助吸铁石和一小段绳子就行。

通过气窗把钥匙往死者手上扔,就算一次不成功,也可以用绑在绳子上的吸铁石,把钥匙吸回来,再重新扔。

只要死者家本身就有吸铁石,案发之后顺手把吸铁石放回去就行。

至于绑着吸铁石的绳子,或者也可以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绳子。

它可以是一条四米长的线,事后拿打火机把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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