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西游记》(1 / 5)
看到这个书名,书摊的老板便展现出了不屑。
倒不是说《西游记》这个名字如何难听,让人没有兴趣。
相反,还相当的有悬念。
西游,为何要西游?
只是,他这里是卖书的。
是要赚钱的。
不是来搞文学的。
妖怪公文路鼻祖《怪诞说》此名,就起得相当大格局,也是大虞的第一畅销作品。可并不意味着,谁都能够这样。
跟风此作品的书不计其数,其中甚至还有一些,以《怪诞说》中作品角色为主角,进而二次创作的。
也就是同人志。
在古代,同人志可以说是一个极其大的文学品类。
可是,你都写了同人志,就不能够再端着了。
书名就要简明扼要。
从《寒霜千年归来的路O非》。
“你刚才应该也看到了。”
靠在椅子上的摊主,甚至都没有去拿这案上的书,姿态相当高傲的说道:“我若是不喜欢的书,只配扔到地上,任人践踏。”
不喜欢的直接拒绝。
“看到了。”宋时安相当轻描淡写的回答,一点儿都不被他的恶劣所影响。
摊主也意识到,他这身衣着,就不是那种缺钱花的人。
纯粹是富哥写书。
毕竟现在这个时代已经有了阅读受众,的人非常之多。因此有些爱的富家公子,就会亲自来写。享受着那种被市井之民追捧,在街头巷尾讨论,成为脍炙人口的作家的感觉。
可那又如何呢?
“第一章有嫂子吗?”他相当挑事的问道。
“没有。”宋时安从容道。
“我知道你不屑于写这种东西,觉得低俗下作。”宋时安这种人摊主也见了不少,于是直接就犀利锐评,“但咱们这是做生意,所有的书摆在这里,任凭顾客挑选。无论写得什么,卖得多就是本事。倘若卖不了几本,那么在这一行,也算是废物。”
像这种富家少爷呀,无非就是觉得香艳下流,动不动意淫嫂子卑鄙,天然就带着优越感,想写点不雪白,不乱X的作品。
真写了,还摆在这里卖了,最后卖不出去,依旧是抱着精神胜利——果然,是读者太低级了,你们这些看通俗的就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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