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大合约(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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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月将文件摊开,转着递出去。

    “谢谢。”

    李洛心脏猛跳,不动声色地伸手接过。

    真是大手笔啊!

    怪不得都想成名呢,签个广告代言竟然比自己辛辛苦苦拍一年戏挣的钱还要多。

    不过反过来那么一想。

    要是没有作品作为基础,别人也不会带着大价钱跑过来。

    吴顿说得真是没错。

    只要事业做成功,有些东西就会水到渠成。

    五百万。

    自己那套两百八十平的小院总共才花费三百来万。

    这里扣掉还能剩一百多万出来。

    太尼玛挣钱了!!!

    不过想到以后那些明星动辄千万的代言费,他的心情顿时平复许多,也不要说以后,就今年周董代言美德斯邦威,据说代言费就高达一千万。

    鞍踏这个手笔非常有诚意,妥妥按照一线的价格给到自己。

    文件上面,林林总总的细则非常多。

    有相关肖像权授予,也有工作条款,比方说要配合拍摄视频宣传短片、平面照片之类的。

    工作量标注得明明白白。

    拍多少条视频、多少组照片,罗列得非常详细。

    不算累。

    两三天就能搞定。

    还需要配合品牌方出席活动,这个也简单。

    就是陪着开一次发布会。

    还有限制条款,在代言期间不得和同类型运动品牌有相关合作。

    如若不然,会面临巨额索赔。

    正因为这个原因,这种代言的费用会高出不少。

    有些代言合作是没有排他性的,纯粹就是艺人提供几张照片,让别人把自己的头像印到商品上,那种价格会低许多,纯粹捞一把快钱。

    不过那种代言李洛不想谈,很容易把个人价值砸烂。

    其它的条款。

    大差不差就是这些东西。

    和拍戏时的辛苦比起来,这种工作量简直就是相当于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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