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震惊沈朗,狼皮养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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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的四时之礼是没法弄。

但家里肉食不少,还有上次的留下红尾鲫,以及一条鲈鱼,另外又切了一条鹿腿。

就连江晓芸,也被安排监督江尘刮须刮脸,保证指甲缝里没有一丝污垢。

当第二天沈朗见到江尘穿着崭新棉服、提着大大小小的礼物上门时,心里终于是多了几分满意。

只不过,看到江尘手中提着的鲈鱼和红尾鲫,不由微微一愣,嘴角几不可察地抽了抽。

江尘进门后,学着前世电视里古代读书人的样子,拱手躬身行了一礼。

沈朗有些意外的摆摆手:“不用多礼,过来坐。”

站在一旁的沈砚秋只和江尘对了一下眼神,就接过江尘带的东西躲了出去。

沈家的房子,原本是陈花家的祖宅。

当年陈花母亲熬死丈夫、气走公婆后,把祖宅卖给了逃难来的沈朗。

这小院在三山村也算得上中上水平,一间堂屋、一间正屋外加两间厢房、一间厨屋和一间柴房。

堂屋的陈设也和普通百姓家不同,最显眼的是一张长条书桌,上面堆满了书籍和写过字的纸墨。

沈朗此刻正坐在书桌后,江尘只好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坐下。

等江尘坐下后,堂屋内陷入一阵沉默。

两人,似是都没有想好如何开口。

气氛渐渐尴尬起来。

江尘只能硬着头皮找话:“沈伯父,这一手字写的真好啊。”

沈朗也终于找到了话头,抬眼问:“你识字?”

“之前上过一年私塾,认识一些字。”

“那你看看,我这句诗如何?” 沈朗指了指书桌上写好的诗句。

江尘起身走过去,看向纸上写的诗句。

【夜阑忧离乱,徒有救时心】。

江尘轻颂一遍,然后赞了一遍:“好诗!好词!好字!”

他没刻意研究过诗,也没研究过书法。

但这可是未来岳丈,难道还能说不好吗。

沈朗轻捻胡须:“你能认全这十个字,在村里已经算不错了,可知这诗句的意思?”

江尘略微沉吟,装作思索的样子。

沈朗心道:毕竟是生于乡野,能认字就算不错了。

也并未不意外,正要开口解释诗意。

江尘忽然开口:“伯父住在这酷寒之地,心中却装着天下苍生,黎民百姓,小子佩服!”

沈朗:“?”

江尘不太懂,但.........管他呢,夸就完事了。

他今天来的目的,就是把沈朗哄开心了。

然后心甘情愿的把养了十几年的女儿嫁给他。

沈朗眼中闪过一丝讶异:“你这可不像是只读过一年私塾的样子。”

“这个....... 其实我只是平时喜欢听戏,对这些诗句也略有一些了解,略有。”

“聚乐楼?”

“对,就是聚乐楼。”

实际上,原主之前没钱,就算想听戏,也只能在外边儿听着个响。

后来,江尘也只是陪沈砚秋去过两次而已。

但好在,沈朗没有细问的意思,将话题再次转到了诗句上。

“那你觉得,我大周如今世道如何?”

江尘说道:“其实我从出生到现在,我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只是永年县而已。”

沈朗微微颔首。

他也明白,这问的有些超纲了。

大多数黎民百姓都浑浑噩噩,甚至连国家的概念都很模糊,更别说天下大势如何了。

不过,他其实也并不怎么在意江尘回答。

当时,那一梦之后,他的确因为江尘独身猎狼,起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念头。

但是很快,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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