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惊世智慧铸律法,无穷魔性成一家(4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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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有人认为公私利益相同,这是失察之错!仙秦给予我审判诸魂的职责,此乃公事,而长安君地位虽然贵重,但却没有相关的司职,与我也没有相属的关系!那么您的地位和权力,对我而言就是私事。”

    “我因为私事而处理公事,便是公私不分的大患!”

    “犯了因为长安君的权力和地位而干扰公事的道理!”

    “如果我们徇私舞弊,违背律法,那么应该惩处我们的自然是律法,如果长安君依靠高爵而惩处我们,那么触犯律法,处罚我们的却是权力和爵位,依靠私而惩公,依靠私利而划分公利,看似公私两便,但实则以私害公,化公权为私权,将律法的权威,变成了你的权威,天下之恶,莫过于此!”

    “所以,长安君的意见我一字不能听,即便是小吏徇私舞弊的过错,也只有律法规定的人才能处理,诸如御史和郡、县城隍!”

    钱晨心中感叹,不能说喜说的没有道理,给儒说话的空间,他们一定会扰乱法度,给侠行事的机会,他们一定会破坏禁令。

    所谓儒和侠,并非是明确的两种人,而是代表天地间的两种力量——道理和暴力。

    旧天天帝得之,是为‘德’和‘力’。

    所谓暴力,便是人贯彻自身意志的行为和力量,所以拥有暴力,就一定会干涉秩序。

    可暴力的蛮横谁都知道,道理的隐患却少有人知。

    韩非子却是第一个将‘道理’的隐患讲明白的人,‘道理’出之人口,必然有‘心’,任何道理都怀着私心,世间没有无私的道理。

    就如同大道是无法客观感知的,一旦感知,必有‘心’,无心无情之物,定然无识无知。

    一旦为‘人’感知,大道就不再单纯和客观。

    其中必然蕴藏人的自我和认知,这种轻微的扭曲,走到极致便是个人扭曲大道的道果,而极力撇去这种扭曲,便是太上忘情,斩去自我而合道。

    大道都尚且如此,天道都会被众生扭曲,何况人道和神道?

    仙秦制定律法的法家,便察觉到了这一点,律法的制定,乃是贯彻立法者的道理,同样律法实施的时候,也会受到其他人道理的曲解。

    一旦这种曲解发生了,律法也就不再单纯。

    这种扭曲越严重,那么律法贯彻和实施,背离初衷也就越严重。

    天人尚且相犯,大道都要被大能所扭曲,何况区区律法……

    但法家在为仙秦制定律法的时候,一定抱有一个伟大的目标——法定万物,由律法充当天人冲突之间的缓和与裁判,由律法去隔绝天人,避免其相互侵犯。

    “天庭有天条,仙秦有秦律,我大概知道法家搞的法经·律法是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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