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税银代役(1 / 2)
县令准了李青禾“以桥市税代役银”
的请命,消息如同长了翅膀,一夜之间传遍了东塘及邻近饱受徭役之苦的村落。
那笼罩在众人头顶、名为“无偿征役”
的阴云,似乎被这突如其来的惊雷撕开了一道口子,透下些许带着希望的光亮。
落霞河畔的工地,虽依旧忙碌,却不再是令人绝望的埋骨之地,而是有了工钱口粮保障的活计,报名募役者竟一时踊跃。
然而,李青禾深陷的眼窝里,并未因此次解了燃眉之急而有丝毫轻松。
她知道,此番是以东塘桥市未来三年的收益为代价,换得一时安宁。
此法可一不可再,且仅惠及此次修桥。
朝廷力役之制仍在,今日是修桥,明日可能是挖渠、筑路,若不能从根本上寻得一条常例,乡民们终究难逃盘剥之苦。
“以税代役”
,这四个字在她心中反复盘旋,渐渐清晰、坚定。
她要的,不是一次特例,而是一条能被官府认可、能于东塘一地长期施行的新规。
她再次请见县令。
这一次,她呈上的不是急智下的请愿,而是一份思虑周详的陈情文书。
文中细述强征徭役之弊,列举以银钱代役之利:官府得稳定的银钱收入,可依需雇佣劳力,工程效率与质量皆有保障;乡民得自主之权,可根据家中情况选择服役或纳银,免受盘剥与分离之苦,可安心耕作经营;地方亦因此减少动荡,得以休养生息。
“……故恳请大人,念东塘地方情殊,准设‘免役银’常例。
凡东塘在册男丁,每年可自愿选择,或亲身服役三日,或缴纳‘免役银’三钱,由村中统一收取,登记造册,上缴县库,专款用于本地必要工程之募役开支。
如此,官民两便,实为长久安定之策。”
县令览罢文书,沉吟良久。
他深知徭役之制积弊已久,然牵涉国策,轻易变动不得。
但李青禾所言,确实切中时弊,且只请于东塘一村试行,风险可控。
回想此前桥市税代役的顺利,以及李青禾行事之稳妥,他终于提笔批复:“姑准所请,于东塘一村试行三年,视成效再议。
需立规明示,不得加派,不得舞弊。”
拿到了这纸来之不易的批复,李青禾立刻行动起来。
她请来村中石匠,选了一块质地上乘、齐人高的青石,打磨平整。
她亲自拟定告示文字,由石匠以雄浑的笔力,凿刻于青石正面,字字清晰,深入石骨:
“县尊谕准东塘试行免役新例:
凡东塘在册男丁,每岁应服力役三日。
自愿纳银代役者,岁纳免役银三钱。
此银由村正代收,登记在册,全额上缴,专款专用。
服役与否,自行抉择,官府不得强征,胥吏不得加派。
自立碑之日始行。
万历xx年x月x日立”
“免役者岁纳银三钱,抵工三日!”
青石矗立在桥头市集最显眼处,紧挨着那块“勤谨桥”
碑。
消息瞬间引爆了整个东塘村!
人们围在石碑前,识字的大声念诵,不识字的焦急询问。
三钱银子,对于寻常农户虽也不算小数目,但若比起服役三日可能耽误的农时、可能遭遇的风险、乃至可能付出的生命代价,这三钱银,简直太值了!
这意味着他们终于有了一点自主安排劳作的权力,终于能稍微摆脱那悬在头顶的徭役利刃!
然而,李青禾的思虑并未止步于此。
她深知,银钱之事,最易滋生贪腐,也最易让乡民心中不安,怀疑这钱是否真能“抵工”
。
她让石匠将石碑翻转过来。
在光滑的石碑背面,她取来一枚标准的“万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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