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神煞:亡神与劫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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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劫两神煞,生死鸳鸯家;凶时真无情,吉时不堪夸”—— 亡神与劫煞,是神煞体系中凶性最突出的 “一对组合”:单独论之,它们没有咸池的 “妖艳”、华盖的 “独特”,仅以 “恶狠毒辣” 为底色;可一旦结合五行、六神、六亲与其他神煞,便会 “变身” 为八字中极具冲击力的存在,吉则显威权才智,凶则招灾惹祸,让人不寒而栗。

二者的核心区别,在于 “内外之分”:劫煞主外,为 “自外夺之”(外部突发灾祸、他人引发的麻烦);亡神主内,为 “自内失之”(自身原因导致的损失、内在心性的偏差)。且二者均与 “寅申巳亥” 四隅相关 —— 劫煞在五行绝处,亡神在五行临官,需先明其本源,再辨其吉凶。

一、劫煞:主外的 “突发夺灾”,辨旺衰定吉凶

劫煞的本质是 “五行绝处的夺力”,如同万物至极弱之时,易被外部力量掠夺,故其吉凶多与 “外部突发事、他人影响” 相关,需结合旺衰与搭配综合判断。

1. 劫煞的定义与查法

定义:“劫者,夺也”,指外部力量突然掠夺、破坏,主 “突发、无先兆” 的灾祸(如工作突遇阻碍、行车突发事故、莫名染病);

查法:劫煞位于五行 “绝处”,按月令与四柱对应,具体为:

水(申子辰)的绝处为巳→申子辰日 / 月 / 年生者,见巳为劫煞;

火(寅午戌)的绝处为亥→寅午戌日 / 月 / 年生者,见亥为劫煞;

金(巳酉丑)的绝处为寅→巳酉丑日 / 月 / 年生者,见寅为劫煞;

木(亥卯未)的绝处为申→亥卯未日 / 月 / 年生者,见申为劫煞。

2. 劫煞的吉凶表现(结合古歌与实战)

古歌对劫煞的描述极为直白,如 “劫煞为灾不可当,徒然奔走名利场”“劫煞原来是煞魁,身宫命主不须来”,但其吉凶并非绝对,核心看 “旺衰、数量、搭配神煞”:

(1)吉相:一位生旺,带贵则显威权

劫煞吉时,多体现为 “行动力强、有才智、具威权”,需满足两个条件:一位(仅四柱中出现 1 个)、生旺(如巳火劫煞生于午月)、搭配贵煞(官星、建禄等)。

具体表现:

心性:聪慧敏给,才智过人,做事干脆不拖沓(“事不留行”),胸有丘壑(“胸罗万象”);

事业:有武力或威严,若临官星(如劫煞带辛金官星),可掌兵权、任司法或督察类职务(“主执兵权助圣明”“梗直名标御史台”);

特例:若与建禄同现,可凭实力 “当朝振业”,成为行业内的佼佼者。

(2)凶相:多重死绝,带恶则招灾祸

劫煞凶时,多体现为 “心性恶劣、灾祸缠身”,触发条件:多重(2 个及以上)、死绝(如巳火劫煞生于子月)、搭配恶煞(空亡、金神、羊刃等)。

具体表现:

心性:昏浊邪侈,毒害性重,性格执拗且内心狠毒,贪婪无情(“贪夺无情”);

灾祸:易有宿疾(如慢性病)、牢狱之灾、刀伤折损,若劫煞克身(如日主甲木遇申金劫煞)且带金神、羊刃,主 “车马颠覆之灾”(交通事故);

特殊搭配:

与元辰、空亡同现:主 “盗”(易沦为盗贼或遭盗窃);

与金神(庚辛金)同现:喜欢雕刻、打磨类手艺(“好刓刻雕镞”);

与空亡、金火同现:多从事低端体力行业(打铁、屠夫、养殖场工人等);

数量禁忌:“一重劫杀福胚胎,两重刑法盗资财,三重凶狠人顽恶”——2 个劫煞主涉刑法、破财,3 个及以上主性格顽恶,甚至 “生不生兮命恶推”(寿命堪忧)。

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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