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六亲生克理论探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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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学说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理论之一,历来为大众所广泛接受。

它不仅构建了中华民族朴素的宇宙观,也深刻影响了中医、易学等上层文化领域的展。

中医以五行为基础,形成了系统的理论体系和诊疗方法;《周易》借助五行学说,也从早期的贵族学问逐渐普及至民间。

命理学说的基础同样建立在五行之上,并进一步结合传统伦理中的君臣、父子、夫妻、兄弟等关系,演化出更具人文关怀的“六亲生克”

理论,从而将冷硬的五行生克转化为贴近人伦事理的分析体系。

下文依据《三命通会》,对六亲理论进行系统阐述。

徐子平论命以“印、食、官、财”

四者为格局纲领,其命名深合天地阴阳五行之理。

阴阳五行之间交互运作,不外乎生、克、制、化四种关系。

以甲乙木为例:日干为甲乙属木,甲为阳木,乙为阴木。

命主出生日干为“我”

,生我者为壬癸水,我生者为丙丁火,克我者为庚辛金,我克者为戊己土。

由此推之,十干关系尽在其中。

“财官印食,平定遂良;杀伤枭刃,转用为福。”

此言点出两个关键:其一,点明格局理论的集大成者为徐子平;其二,指出六亲理论源自五行,五行是命理学的根基。

一、六亲名义溯源

生我者为印绶

“生我者”

有如父母庇荫之意,故命名为“印绶”

印即荫庇,绶为承受,象征父母恩德惠及子孙。

犹如朝廷授官赐印,无印则无权,人无父母则无所依靠,其理相通。

例如水生木,壬癸为甲乙之印。

同性相生为偏印,异性相生为正印,二者性质有别,后文将详述。

我生者为食伤

“我生者”

代表子孙,命名为“食神”

与“伤官”

如虫食叶,饱足而物损,暗喻子孙成长需消耗父母精力,也暗合人子奉养父母之道。

例如木生火,丙丁为甲乙所生,同性为食神,异性为伤官。

克我者为官杀

克我者”

象征我受制于外,故称“官杀”

官如棺椁,杀如刑害,犹如入仕为官,以身许国,至死方休。

民间梦棺得官之说,亦暗合此理。

例如金克木,庚辛为甲乙之官杀,异性相克为正官,同性为七杀(偏官)。

我克者为妻财

“我克者”

如人娶妻,妻携妆奁助我成家立业,故称“妻财”

例如木克土,戊己为甲乙之财,异性为正财,同性为偏财。

二、阴阳配合与六亲吉凶

六亲关系不仅源于五行生克,更蕴含阴阳相配之理。

例如:

1生我之中,壬生甲为阳生阳,癸生乙为阴生阴,属“各从其类”

甲木喜壬水(阳生阳),如枯木得长流水滋养可历久不腐;不喜癸水(阴生阳),如雨水浸淋易致腐朽。

1克我之中,辛克甲为阴克阳,庚克乙为阳克阴,符合阴阳配合之道。

故甲见辛为正官,见庚为七杀。

官喜正不喜偏,如正印官与佐2官职权不同。

1妻财之道亦重正统,甲见己为正财(阴配阳),见戊为偏财(阳配阳),正偏之分关乎名位。

六亲之间亦存在制约关系:官怕伤,财怕劫,印怕财,食怕枭,此理与人事相通。

学者若能明晓人伦事理,便可达悟天地造化。

三、子为父母复仇之义

五行生克循环,隐含“子为父母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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