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六亲生克理论探源(1 / 2)
五行学说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理论之一,历来为大众所广泛接受。
它不仅构建了中华民族朴素的宇宙观,也深刻影响了中医、易学等上层文化领域的展。
中医以五行为基础,形成了系统的理论体系和诊疗方法;《周易》借助五行学说,也从早期的贵族学问逐渐普及至民间。
命理学说的基础同样建立在五行之上,并进一步结合传统伦理中的君臣、父子、夫妻、兄弟等关系,演化出更具人文关怀的“六亲生克”
理论,从而将冷硬的五行生克转化为贴近人伦事理的分析体系。
下文依据《三命通会》,对六亲理论进行系统阐述。
徐子平论命以“印、食、官、财”
四者为格局纲领,其命名深合天地阴阳五行之理。
阴阳五行之间交互运作,不外乎生、克、制、化四种关系。
以甲乙木为例:日干为甲乙属木,甲为阳木,乙为阴木。
命主出生日干为“我”
,生我者为壬癸水,我生者为丙丁火,克我者为庚辛金,我克者为戊己土。
由此推之,十干关系尽在其中。
“财官印食,平定遂良;杀伤枭刃,转用为福。”
此言点出两个关键:其一,点明格局理论的集大成者为徐子平;其二,指出六亲理论源自五行,五行是命理学的根基。
一、六亲名义溯源
生我者为印绶
“生我者”
有如父母庇荫之意,故命名为“印绶”
。
印即荫庇,绶为承受,象征父母恩德惠及子孙。
犹如朝廷授官赐印,无印则无权,人无父母则无所依靠,其理相通。
例如水生木,壬癸为甲乙之印。
同性相生为偏印,异性相生为正印,二者性质有别,后文将详述。
我生者为食伤
“我生者”
代表子孙,命名为“食神”
与“伤官”
。
如虫食叶,饱足而物损,暗喻子孙成长需消耗父母精力,也暗合人子奉养父母之道。
例如木生火,丙丁为甲乙所生,同性为食神,异性为伤官。
克我者为官杀
克我者”
象征我受制于外,故称“官杀”
。
官如棺椁,杀如刑害,犹如入仕为官,以身许国,至死方休。
民间梦棺得官之说,亦暗合此理。
例如金克木,庚辛为甲乙之官杀,异性相克为正官,同性为七杀(偏官)。
我克者为妻财
“我克者”
如人娶妻,妻携妆奁助我成家立业,故称“妻财”
。
例如木克土,戊己为甲乙之财,异性为正财,同性为偏财。
二、阴阳配合与六亲吉凶
六亲关系不仅源于五行生克,更蕴含阴阳相配之理。
例如:
1生我之中,壬生甲为阳生阳,癸生乙为阴生阴,属“各从其类”
。
甲木喜壬水(阳生阳),如枯木得长流水滋养可历久不腐;不喜癸水(阴生阳),如雨水浸淋易致腐朽。
1克我之中,辛克甲为阴克阳,庚克乙为阳克阴,符合阴阳配合之道。
故甲见辛为正官,见庚为七杀。
官喜正不喜偏,如正印官与佐2官职权不同。
1妻财之道亦重正统,甲见己为正财(阴配阳),见戊为偏财(阳配阳),正偏之分关乎名位。
六亲之间亦存在制约关系:官怕伤,财怕劫,印怕财,食怕枭,此理与人事相通。
学者若能明晓人伦事理,便可达悟天地造化。
三、子为父母复仇之义
五行生克循环,隐含“子为父母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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