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正官与伤官的辩证关系(2 / 3)
身偏弱,便会陷入“官多身弱”
的困境——如同一个人背负了远自身能力的责任,最终会因不堪重负而崩溃。
以日主甲木(阳木)为例,若生于申月(金旺之地),年干、月干均为辛金(阴金)正官,地支又有申金、酉金为正官根气,此时“金多木折”
,甲木日主在强金的持续克制下,元气受损,命局持有者会表现出性格软弱、缺乏主见、事业上被多方压力裹挟的特点,甚至易因健康问题影响展。
此时,伤官便成为“救局之神”
:甲木的伤官为丁火(阳火),丁火能直接克制辛金正官,通过削弱正官的力量,减轻日主的“被克制压力”
,使命局恢复平衡。
具体而言,若上述甲木命局的时干出现丁火伤官,丁火会优先与月干、年干的辛金作用,化解辛金对甲木的克制,同时丁火作为甲木所生之物,还能“泄身吐秀”
,将甲木的元气转化为才华与创造力,使命局持有者在减轻压力的同时,挥自身优势获得成就。
需要注意的是,“正官多见用伤官补救”
并非绝对准则,需以“日主偏弱”
为前提。
若日主本身偏旺,即便正官数量较多,也无需伤官克制——例如日主甲木生于寅月(木旺之地),自身力量强盛,年干、月干虽有辛金正官,但甲木能承受官星克制,此时若用伤官(丁火),反而会因丁火克辛金而破坏“官星制身”
的平衡,导致命局持有者因才华外露而得罪他人,或因忽视规则而遭遇挫折。
因此,判断是否需用伤官补救,需先分析日主强弱与正官力量的对比:只有当日主偏弱、正官力量远日主承受范围时,伤官才能挥“制官护主”
的积极作用。
“干上伤官喜见合”
,是正官与伤官关系中更为精妙的一层,其核心是“化凶为吉,借力生身”
。
天干相合是八字命理学中的重要现象,指天干中特定组合(甲己合、乙庚合、丙辛合、丁壬合、戊癸合)会相互作用,改变原有天干的属性与力量——当天干中的伤官与其他天干相合时,伤官“克官”
的凶性会被削弱,若合化后的五行对日主有利,便会从“凶神”
转化为“吉神”
,甚至带来富贵之兆。
原文中“甲年生人见丁为伤官,又见壬则为丁壬合,不宜作伤官看,反为富贵”
的案例,便是典型体现:甲年生人若以甲木为日主,丁火为伤官(甲木生丁火,阴阳同性),此时若天干出现壬水(丁壬合化木),丁火伤官与壬水相合后,会转化为木属性——木为日主甲木的“比劫”
,既能增强日主力量,又能消除丁火克正官(辛金)的隐患,使命局同时具备“身强能担官”
与“无伤官克官之扰”
的优势,故为富贵之命。
再举一例以进一步说明:日主为乙木(阴木),生于丑月(土旺之地),年干、月干均为庚金(阳金)正官(乙庚阴阳相异,庚金为乙木正官),日主乙木生于丑月,土旺木囚,自身力量偏弱,又逢两位庚金正官克制,属于“官多身弱”
的格局。
此时若时干出现丙火(乙木生丙火,阴阳同性,丙火为伤官),本会引“伤官克官”
的问题,但若是时干为丙火、时支为辛金(天干辛金透出),丙火与辛金会形成“丙辛合化水”
——丙火伤官被辛金合住后,不再克制庚金正官,而合化后的水属性(水为乙木的“印星”
)又能生助乙木日主,增强日主力量,使乙木能承受两位庚金正官的克制。
如此一来,命局既解决了伤官克官的弊端,又通过印星生身弥补了日主偏弱的不足,形成“官星有根、身强能担、无伤官之害”
的吉局,命局持有者往往能在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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