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以“作者”之名,抢回漫画的掌控权!(7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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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来确实用不上。

    二来要脱离玩家行列需要它。

    但钱是挣出来的,不是攒出来的,该用就用。

    改变命运就能获取的道具,对他而言再次相遇只是时间的问题。

    李诺在漫画作者一栏写下了自己的笔名,然后写上了连载开始时间,就是现在。

    【该故事的根基为玩家5900所构造】

    【你为这个故事理论上的“高维生命”】

    【可以生效,如果确认请用这根笔在纸上签署自己的名字、编号与所在回廊】

    他在纸上写下:

    “李诺。”

    “无尽回廊。”

    “5900。”

    【已生效】

    【“无尽回廊”玩家5900,请注意,你还不能修改该作品,因为它被更多人认可的作者,是“主角”王(邪神)】

    李诺冷漠的盯着面板。

    “受众面,明白了。”

    说白了就是……现在它的作者被默认为王。

    由于王的一系列操作在作者连载之前出现,故而抢占了作者的位置,现在原作者要抢回属于自己的作品,就需要让更多人关注并认可它。

    问题来了。

    怎么做才能扩大影响力。

    李诺脑中第一个蹦出来的就是朱丽和开罗漫画社,但是宣发时间等等加在一起至少几天才能生效。

    所以他需要一个现成的、拥有大影响力的人物来宣传,并且一定要拥有一个极其强大的热度来制造话题。

    答案已经跃跃欲试。

    来自“巴塞尔”某酒馆的看板娘。

    娜娜米。

    李诺走到厨房,烧了一壶热水,从冰箱里拿出肉和蔬菜。

    他答应过茶白做晚饭等她回家。

    “喂,你们几个帮我备菜。”

    “我们?”企鹅看了眼那帮老头老太太:“真吃啊?”

    “把他们找个地方藏好,别让他们出屋。”李诺没心情和它们撩骚,他把漫画和绘画用的工具全收到一个挎包里。

    “稍后会有人来处理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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