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第三人!(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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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凑胃里有红酒存在,成分与现场红酒一致。

    这样看来,现场失踪的牙刷杯,的确很可能被凑拿来喝酒了。

    杯户酒店的牙刷杯,也的确是很适合做酒杯的玻璃杯。

    如果现场的确有第三人、又懒得向前台再要一个杯子的话,的确可以用来做酒杯。

    至于为什么杯子不够、以及为什么牙刷杯会从现场消失,无不指向了,现场的确曾经有第三个人!

    “酒店方面怎么说?”白石追问道。

    “酒店里除了电梯之外,没有其他监控,无法确定是否有人进入过凑警官的房间,而且因为只是四楼,也不能排除对方是步行走了楼梯间进入该楼层。”灰谷无奈的说道。

    白石闻言点了点头。

    “另外其他现场痕迹来看,存在‘收拾’的痕迹,尤其是中村里香中刀的位置这里,用普米诺测试过,血液喷溅情况很夸张,说是自杀的话有些牵强,凑哲郎死亡的痕迹,没有发现被收拾的痕迹。”灰谷保守地说道。

    从现场痕迹来看,如果让灰谷来判断的话,凑符合自杀的表现,中村则更像是他杀——只是并不能肯定地说“就是这样”。

    不过……

    从现场情况来看,如果排除“第三人”这种可能性的话,其实就还是指向了“强迫自杀”。

    也就是凑在杀人后,收拾了现场的痕迹,伪装成正常自杀,之后自己再自杀。

    灰谷坐下之后,白石没有马上说什么,而是对天树说道:“看来小暮刑警和天树刑警的收获也很多……那就拜托了。”

    天树这时站了起来,开始汇报他从堂本教授那里打听到的情况——也就是尸检的一手数据!

    除了更细致的死亡推断时间等等基础信息,以及刚刚提到的“凑生前有饮酒”之外,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收获……

    “中村里香死于心脏破裂,几乎是当场死亡,凑哲郎死于失血过多,凶器为同一把匕首,另外从刀具刺入创口的情况来看,中村里香胸口的伤口,不符合自杀特征,符合被人大力捅刺的结果,而凑哲郎的伤口,符合自杀特征。”

    相比于灰谷的猜测,尸检数据无疑更加说明问题。

    白石这时缓缓点了点头:“不过可惜,尸检的数据恐怕也就只是数据,警视厅方面,并没有深入调查的意思。”

    堂本在尸检后,只是给出数据,最后“是否属于自杀”这种揭露,不会由法医来做,用他的数据得出结论的还是刑警方面,即使法医不肯写明“符合自杀特征”,如果办案刑警铁了心要认定自杀,也不是无法推动,差别只是万一翻案的话,追责的问题而已。

    这是早上二宫告诉给白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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