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吾辈之责任!(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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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地传教、游历,洋人竟可横行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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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

    甲午一战,北洋水师灰飞烟灭,《马关条约》签下!

    宝岛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尽割于倭!

    赔款库平银二亿两!赎辽费三千万两!

    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允许倭寇在华设厂!

    此役,抽尽我华夏元气,养肥了豺狼虎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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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

    八国联军侵华,京师再次沦陷,《辛丑条约》如同枷锁!

    赔款本息合计近十亿两白银,拆毁炮台,使馆驻兵,华夏腹地,竟成洋兵驰骋之场!

    国格丧尽,民不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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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这,远非全部!”

    “北疆,咸丰八年(1858年)、十年(1860年),

    沙俄趁火打劫,迫签《瑷珲条约》、《北京条约》,

    割去我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一百多万平方公里锦绣河山!

    那是我华夏先祖筚路蓝缕开拓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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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光绪十一年(1885年),法国不胜而胜,迫我承认其对我安南之‘保护’!”

    “胶州湾,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德寇强占!

    广州湾,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法寇租借!

    旅顺、大连,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俄寇强租,后转予日寇!

    威海卫,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英寇强租!”

    ......

    ————————————

    “每一纸条约,都是刻在我民族脊梁上的刀痕!

    每一块割地,都是我版图上流淌的脓血!

    每一笔赔款,都是吸吮我百姓骨髓的毒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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