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反垄断法案(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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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要想能安装在微软系统上,那么就不能做麒麟的适配版本,否则就会遭到下架处理。

    同时针对网景浏览器,微软也开始进行重点打击,向微软用户发送新的安装插件。

    使得更新过后的微软用户,在使用网景浏览器时,就会出现各种例如报错、自动跳出等诸多问题。

    对于这么一场战争,李皓其实是不想打的,毕竟距离这场互联网泡沫的破碎,也就只有不到两年的时间。

    李皓只是想要在这之前,捞一把大的就离场,又没真想去动摇微软在操作系统上的霸主地位。

    但现在既然微软主动出击了,那李皓也不会退缩。

    只是李皓没像微软那样,直接在系统上动手脚,因为没有这个必要。

    毕竟网景浏览器就是比IE强,李皓有这个自信,只要能用网景浏览器的,用户就不会去选择IE。

    李皓一方面派人去与各大软件商沟通,对他们进行安抚,让他们不要着急做决定。

    另一方面则是果断利用起了手中的宣传通道,要知道这两年网景公司收购了不少媒体公司,为自己做内容支持。

    而到

    了现在,也正好让网景公司,拥有了一个强有力的宣传通道。

    发起舆论战本就是李皓的强项,由李皓亲自攥写的,有关微软这些年种种恶意垄断市场的文章,很快就通过各种渠道传遍了大街小巷。

    要知道微软得罪的,可不只是李皓这一家,康柏、戴尔等电脑制造商与微软的恩怨情仇,也是由来已久。

    早在1989年,联邦贸易委员会就曾对微软展开了长时间的反垄断调查,只是在1993年的表决中起诉动议未获通过,这个案件就移交给了司法部。

    然后经过一年的调查,1994年7月司法部正式起诉微软存在垄断行为,针对微软与电脑制造商签订排他性合同,意在阻止后者使用其他公司的操作系统。

    微软当时自知理亏,就寻求庭外和解,与司法部签订了相关协议,修改了与电脑制造商的合约,保证遵守公平竞争规则。

    而在没有李皓出现的原历史中,微软也因为针对网景浏览器的封锁行为,在97年又被诉诸到了司法部。

    司法部联合了19个州以《谢尔曼法》第一条和第二条为依据,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微软多项垄断行为,主要包括违法进行排他性销售安排、将IE浏览器与indos系统捆绑销售、使用不法手段垄断浏览器市场等。

    这次微软依旧是墙倒众人推的局面,要不是因为时间到了2001年,美国遭遇了严重的经济衰退,让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充当美国经济增长新引擎的高新技术产业萎靡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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