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娱乐圈大地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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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酬’等现象。

同时提及‘部分制作方通过‘拆分合同’帮艺人避税,行业逃税率或超30%’的违法操作。

再由网络舆论矩阵推高该报告的热度,引发行业讨论和公众好奇。

第二阶段,曝光具体案例,放出实锤证据。

该阶段的计划执行主体,是集团旗下的娱乐资讯平台。

由资讯平台发布名为《<弥月传>4000万片酬背后:一线女星的“阴阳合同”与千万逃税缺口》的深度调查报道。

这篇报道要附带隐去关键隐私信息的阳合同扫描件、打码但可识别打款方/收款方的资金流水截图。

同时引用不愿透露姓名的证人证言,证实拆分片酬是制作方与艺人方合谋。

第三阶段,联动监管,推动介入。

该阶段的计划执行主体,就是邱总您了。

您以星辰文娱CEO的身份,通过大文娱板块的行业协会资源比如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者其它渠道,将相关证据整理成《关于电视剧行业阴阳合同及偷税漏税的举报材料》,正式提交至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

与此同时,集团出动网络舆论矩阵,通过互联网社交平台,引导网友们大肆泰伦#严查影视行业阴阳合同#的话题,形成‘舆论倒逼监管’的态势。

第四阶段,就是延伸打击范围,从个案到行业,推动制度性整顿了。

该阶段的计划执行主体,是整个星辰文娱集团。

这一阶段需动用集团所有资源,迅速扩大战果,避免事件沦为‘单个项目整改’。

主要措施有三个,

首先,数据赋能监管,向税务总局提供‘2014-2015年高片酬剧集名单’,如《五美娘传奇》、《狼牙榜》等,并提供可以快速而又精准分析这些项目的‘财务异常指标’的算法;

其次,平台端施压,集团旗下的视频平台星云视频宣布‘暂停与存在阴阳合同嫌疑的制作方合作’的决定,同时推出《平台采购剧集片酬限制公约》,规定‘艺人单集片酬不得超80万,总片酬不得超制作成本的40%’,倒逼行业接受片酬管控;

最后,推动行业自律,联合其它文娱集团发起《影视行业合规经营倡议》,明确‘禁止阴阳合同’、‘艺人片酬透明申报’,并建立‘违规企业/艺人黑名单’,从行业内部形成约束。”

认真听完这一番长篇大论,邱松钊满意地点点头:“很好,就这么去做吧。记得把声势闹大一点,给王总报个喜。”

于是,就在时间进入5月,互联网上关于《战狼》的讨论渐渐平息的时候,娱乐圈爆出了一个大瓜。

#弥月传逃税1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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