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四百六十二章 酒吧老板:别慌,紫的!(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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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塔也觉得很可惜?”那双明亮的眸子忽然抬起,似能看穿人心,主人忽然这么问了一句。

    “没……没有的事!”我噫了一声,吓的心脏都快从嗓子跳出来。

    “其实以熊塔和莱娜的恋人关系,就算这么想也没问题,不必特意掩饰,反而让人觉得奇怪。”

    “是……是吗?说的好像也有道理。”

    是我的错觉么?系带……好像被用力绑紧了,有点……有点勒脖子,稍稍的喘不过气,我是不是不小心选错了分支?

    还好立刻又松开了。

    “这样一来就好了,完美的伪装。”

    “那真是太好了,谢谢你塔莫娅。”

    见塔莫娅一副大功告成的模样,我不忍扫兴,和以前有什么不同吗?这不就是我以前的习惯衣装打扮么?莫非从以前开始,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已经是伪装大师了?

    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我喜欢的黑色和灰色和黑灰色和灰黑色和半灰半黑色以及既灰又黑色,变成了紫色,呃……大紫色的斗篷?

    为什么是紫色啊?这个疑问久久徘徊在脑海当中,没能找到机会问出口,大概是为了掩饰身份吧,毕竟以前那个引流斗篷潮流的时尚斗篷男,是绝对不会穿基佬紫这样骚包的,已经和过不过时完全扯不上关系,而是变不变态问题的颜色。

    是的,作为一名资深斗篷爱好者,我对颜色是很挑剔的,非要用一句话来形容的话,那就是非黑即灰,只有如此挑剔的颜色,才能和我的发色和瞳色,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做到如同趴在绿叶上的绿毛虫一样,毫不起眼,万人丛中过,寸目不沾身,很强,堪称最强凡人,最强路人。

    抱歉跑题了,对斗篷所怀抱的热情太大了,一个不小心就想了那么多无聊的。

    “其实就算不穿斗篷,大概……也没人能认出熊塔吧。”塔莫娅小声嘀咕了一句,我沉醉在斗篷幻想中没听清楚,向着她露出疑惑表情,做侧耳状。

    “不,没什么,我是说斗篷很合适熊塔。”

    “对的对的,说到合适程度的话,就像肉粥配香菜,完美。”

    “看到熊塔那么精神,我就放心了。”

    咦,不打算吐槽吗?真的不打算吐槽吗?难得我发挥那么好,这可是饱含着我彻底摆脱考验世界的束缚的喜悦之情啊。

    “走,我们出发吧。”

    “噢!”我颇为期待的应了一声,目光紧盯着塔莫娅。

    “到不是不想和塔莫娅你一起肩并肩逛街,但是你在营地的知名度也很高吧。”

    “不用熊塔提醒我也知道,我会保持一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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